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31号文件《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2日审议通过,由孙家正部长签发,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艺术考级是通过考试形式对学习艺术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测评和给予指导的活动,主要涉及书画类和音乐类。目前,人们对书画艺术的日益需求,尤其是教育部重点倡导书法进课堂的前提下,要求美术、书法考级也要作为推动的辅助手段。
为了规范书画艺术考级,真正使考级成为一项对个人艺术水平衡量的标准,也为了方便考生考试,文化部要求在各个区县市设置“考试点”和“报名点”,“考试点”每个区县市限一所,“报名点”不限。目前成功申报“考试点”的已有60余所书画特色学校。在书画艺术考级如火如荼的进行时,欢迎有实力、有兴趣的书画特色学校和培训中心申报;欢迎书画爱好者、在校学生积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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